老公买房给公婆住
老公买房给公婆住,买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很多人会给自己的爸爸妈妈买房子,以下为大家分享老公买房给公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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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买房给公婆住合适吗
合适,经济条件允许的环境下。对子女而言,父母的赡养是必须面对,无法逃避的问题,对家庭而言,许多时候子女多数是让父母和自己一起生活,方便照顾。少部分因为各自需要一个独自的环境,也会选择分开居住,很显然,你们家庭就属于后者。
婚后老公拿钱给他父母买房要是离婚算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1、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男方父母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们买的,只给自己的儿子,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男方自己的产权。
3、既然是婚前买房的,而且还是房产证虽然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不代表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在买房的时候有明确规定买房是给予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可以夫妻共同的,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父母只是说买给儿子的,而且还是婚前的,那么离婚了,女方只能获得还贷后房产增值的一半,和一些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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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规定应该按《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对于房产纠纷,应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再按产权证上的姓名、赠与所得或者继承所得等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
二、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归属
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实际生活中,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房子虽然重要,但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更重要。房子虽然是生活最根本的物质基础,但是我们在保护自己财产的同时,也要自己努力奋斗。我们要了解法律对财产的相关规定,依法明确房子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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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母买房算转移婚内财产吗
一般不算。
只有一方在离婚时,一方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行为属于转移婚内财产。否则一方在婚内给自己父母卖方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